Serial comma——有争议的逗号

2009/09/11 | 21:25 | 分类:文科类文档 | 标签: | 962次阅读

  昨天读师兄的论文时,发现他多次使用“A, B, and C”这样的并列形式。我觉得有点奇怪,记得中学英语老师教的都是:“并列的几个词中,最后两个用 and/or 连接,and/or 前面不加逗号”。我向师兄询问其中的理由,他说很多学术性文章都是这样用的,他也是从他的师兄那里知道这个用法的。师兄打开 Google 的“老三篇”向我证实了这种用法的权威性。我确实很怀疑我的英语能力,平时看论文时能把意思看懂就不错了,这些语法细节没有太多地注意过;但发现问题了还是要刨根问底的,所谓学术用法或权威用法必须有一定的依据才能将我说服。于是 Google 之,找到了逗号这种用法的相关说法。
  根据 Wikipedia 上的条目,在并列结构的 and/or 之前插入的逗号称为“Serial comma”(或 Oxford comma、Harvard comma)。这是一种有颇争议的语法,支持的观点认为 Serial comma 很多时候可以避免歧义,同时使句子具有韵律感;而反对的观点则认为 Serial comma 在不少情况下会引入歧义,同时指责这种用法有悖习惯。该条目列出了 Serial comma 消解歧义和引发歧义的几个例子,同时给出了并列结构中歧义出现的一般性规则。从中我们也了解到,各英语国家不同的政府、学术、出版机构在其规范文件中对 Serial comma 的态度也是不同的。在不引发歧义的大前提下,有的机构(如牛津大学出版社)推崇 Serial comma,而有的机构(如剑桥大学出版社)则要求作者避免这种用法。
  另外我查证了一下计算机科学方面的相关规范。IEEE 的《Preparation of Papers for IEEE TRANSACTIONS and JOURNALS》明确说明“The serial comma is preferred: ‘A, B, and C’ instead of ‘A, B and C’”,ACM 的部分会议、杂志也有类似的要求。既然本领域的两大巨头都要求使用 Serial comma,那么师兄的说法应该是有道理的。仔细阅读了一下 IEEE 和 ACM 的写作规范,发现自己平时没注意到的东西还真不少。虚心学习之,以免这些细节问题成为飘进审稿者眼中的沙子。

Happy CET-4/6 Day

2009/06/20 | 11:15 | 分类:学习随感 | 标签: | 1,176次阅读

  今天又是一年二度的 CET-4/6 Day(s),我不知道我的六级经历又会在多少小孩身上重演。最近能让我有点欣慰的就是我以 77(/100) 分通过了中科院英语B(博士英语)。谢天谢地谢 David。然而话说回来,只是博士毕业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具有普世价值的六级……
Happy CET 4/6 Day
 
  今年4月的 Beijing Open Party 我因事提前离开,但听 IT 成长访谈录的朋友们说,孟岩先生在讨论时提出一个观点:

  一个人在描述一件事的时候,会本能地“撒谎”,或者他本人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在“撒谎” 。因为我们沟通或表述自己的时候,是为了让听众产生你期望他产生的反应,为了让自己、让别人,认为你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但情绪本身是很难表述的,于是很多深层次的东西,或者更接近真相的东西,就被我们所掩盖了起来。

 
  这个说法放在我的英语学习问题上也许是适合的。我认为自己确实还没有找到学不好英语的核心原因,然而在各种场合下,我又会力图以各种符合时宜的理由来解释:

  说到我为什么没有考虑出国,这个原因简单得令人发笑。相比保研和创业,出国可谓我当时最茫无所知的概念,传统的认识的有限加之没有人启发,我始终固执地认为“It is not in my dictionary”。身边那些准备出国的同学在我眼中只有两类,一类是全年级公认的牛人,一类则是我背地里觉得不自量力的家伙。直到大四时看到他们中的多数人都收获了努力的果实,我才意识到“Impossible is nothing”。不过若要追究起来,还是有一些主观因素的。中学时没有接受过良好英语教育的我,在大学中饱受英语煎熬。大一幸运地通过四级之后,却无论如何没有将运气延续到六级。四年间七次六级考试经历:两轮辅导班、三本单词书、五年的真题,乃至有一次考前一个月每天八小时的复习,最终也没有给我带来一张通过425分默认及格线的成绩单。对英语的无奈让我对出国也产生了一定的抵制情绪。英语对计算机专业学生、对一个有志科研事业的人,其重要性毋庸置疑,但我很遗憾没有在本科阶段找到掌控它的窍门。

  英语的问题前文已经提到,我尽管付出了汗水但仍然感觉收效甚微。为什么六级七考不过?基础不好、方法不佳或者没有抓住考试的套路只能是借口罢了,最根本的问题还是下的功夫不够。数起来自己似乎背过不少书、做过很多题,但相比一下我们中小学学习语文的日子,反反复复地抄写生字、组词造句、练习写作、背诵课文、逐字逐句分析名家名段,我大学对英语的投入简直微不足道。大一大二时,身边的同学学习英语的时间我花在了更感兴趣的计算机上。尽管我做的也是有意义、有收效的事,但这个权衡做得好不好还有待商榷。我对那些“低分高能”的安慰还曾半信半疑过,然而大三时出国参加竞赛、大四和研一时旁听了几个学术会议,英语对我的打击一次比一次沉重地显现出来。我也认同人应该扬长避短,把有限的精力花在对自己来说“性价比”高的事情上,不能总拿自己的弱势去和别人的强项比拼,但对于从事科研、做计算机专业的人来说,英语确确实实是一个不能短缺的环节。在更加忙碌的工作生活状态下,如何应对现实对英语有增无减的要求?这是我现阶段必须着手解决的问题。

  I began to reflect on my English learning then. Was my English foundation poor? Maybe it's logical since I was from the west China, but lots of my schoolmates from countryside passed CET-6 while they had learned less English than me before entering the university. Didn't I grasp the routine of CET-6? For all routine is important, actual capability is the decisive factor in an effective learning process. At last two reasons were demonstrated. Objectively, there was little employment and enrollment pressure on me for I had got the admission of recommended postgraduate and my graduate school didn't require CET-6. And subjectively, I exactly didn't spend so much time on English learning as those aiming at studying abroad or postgraduate qualifying examination did.

 
  也许这真的成了一个心理障碍?我自以为擅长理性反思,但在英语问题上的思考却始终未有什么突破性的结论。我期望有人可以为我化解这个心结,但一位位帮助过我的朋友似乎都还不是我 YY 中那位具有神力的人。也许只能自己折腾了,既然笑来老师说没有捷径,那我就去寻找并经历英语路上的 1001 * 1001 = 1010001 难吧。
  下午考六级的孩子们,且考且珍惜!有志于到中科院读书的孩子们更要珍惜了,因为这里不组织、不代理四六级业务。

Word Hack?

2009/03/04 | 13:02 | 分类:文科类文档 | 标签: | 607次阅读

  玩Linux的大都知道:
  Linux - Linux Is Not UniX
  Emacs - Emacs Makes A Computer Slow
  Wine - Wine Is Not an Emulator
  ……
  ideal同学用PHP写的一个小工具——LisTX,本意大约是List eXtension(L、X代表什么?自己猜!),但我们可以理解为:
  LisTX - LisTX Is Such a Talented eXtension
  JEEP同学给美国资本家打工却得不到美元,因为他的名字里就暗藏着玄机:
  Jinpu - Jinpu Is Not Paid with USD
  还有JEEP当年写的汇编课程的大作业: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他取的名字是把MySQL倒过来,叫Lqsym,那么这代表的是什么呢?“Low Quality System for Youth Management”,哈哈!
  冠仔这几天在研究一个用于网络监控的开源工程——Nagios,这东西的名字暗示了什么呢?是“Not A Good Internet-Oriented System”,还是“Need All Grid I/O Slow”?
  各个领域类似的单词还有很多,“GRE - God Read English”就是大家熟知的一例。像这样把一个单词(或缩写)扩展成一个并非原义却有所关联、表达一定感情色彩的短语(或句子),在语言学中算作什么现象或是修辞?我没研究过,希望懂语言学的朋友可以告诉我一个学术点的说法。这种用法的实际意义,我想一方面可以在媒体报道之类的文章中增加趣味性,另一方面可以作为某些长难单词的助记法。或许还可以用于密信什么的?大家可以想想还有什么用。
  那么有没有人在研究相关的算法呢?也就是输入“Emacs”,可选地给定一些限定词,比如“Computer”,算法输出“Emacs Makes A Computer Slow”、“Emacs Makes All Computing Simple”、“Escape Meta Alt Control Shift”等等。这个看上去挺像现在的一些智能拼音输入法所做的事,只不过迁移到了英语上,所以有可能用于英语辅助输入或搜索引擎等方面。但上面所说的趣味性或助记法的应用也应该是这类算法不可小视的领域。

第一次上外教英语课

2009/02/16 | 19:25 | 分类:学习随感 | 标签: | 1,200次阅读

  我终于勇敢地上完了有生以来的第一节外教英语课。
  了解我的同学都知道,我已经对英语有心理阴影了。博士学位英语不得不上,尽管将来还有选课的时机,但现实的差距还是促使我尽早解决它。早就听说不少课程是由外教上的,但在是否选择外教的问题上我曾犹豫不定。我中学到大学从未上过外教的英语课,中学是没有条件,大学则是有意在逃避了。上学期很神奇地通过了硕士英语免修考试,然后很坦然地挂在了博士英语免修考试上。这意味着博士学位英语课程有可能是我最后一次选择外教的机会了。然而到选课的时候才发现唯独英语课是看不到授课教师是谁的。这也倒好,省了抉择。
  原计划和冠仔选相同的课的,有个朋友+高手罩着心里踏实一点。但因时间和限额问题,我们写作课程没能选在一起。今天第一次课,我只能一个人硬着头皮前往教室。果然是外教!这家伙身高2米,正在讲台上得意洋洋地播放音乐,手舞足蹈。我扫视四周,汗了——别的课逃课的、迟到的那么多人,这个课我早到了5分钟,竟然只有中间第一排的桌子是空的,而且没发现一个认识的人。于是假装从容地在第一排坐罢。正当我琢磨着要怎么和这样一个大怪家伙打交道时,门外又进来一个MM,哈,这不是我们实验室的晓玮吗?原来她也选的是这一节,有问题好歹有人交流了。她很快地锁定在一个看似是熟人的旁边坐下了。
  上课了,这外教如我猜想的那样激情了几句,然后开始自我介绍。他叫David Hull,自称中文名字叫Dawei,我估计别人会给他起个俗名叫“胡大伟”。还好,他说的内容我七成可以听懂。一句标准的“窝是霉果认”把大家逗乐。配上课件和肢体语言,效果并不比Richard Stallman差。尽管如此,我还是比较紧张的。坐在这么显眼的位置,显然会成为传说中注重交流的外教首选提问对象。果不其然,他在介绍家乡时画了一幅美国本土的示意图,问我们一些位置是什么城市,第一眼就盯到了我。还好我常翻地图,把Washington DC指出来了。闲扯之后David介绍了课程内容和要求之类的,其中互动不少。教室里不乏积极分子,气氛是活跃的。我拣他的两个能用Yes和No回答的问题佯装主动地作答,没想到他的追问把我整糊涂了:一个badminton没反应过来,让大家认为我火星了。
  最囧的是在分组的时候,David要求四人一组自由组合。我回头一看,好么,学生人数正好是4*N+1。我是怎么数出来的呢?我后面的每4个人构成一个2*2或1*4或4*1的矩形,而我就是独立的那个1!估计认识的人早已坐在了一起,不认识的也懒得挪动了,看上去他们真的在按我划分的矩形来组合了。我赶紧站起来召唤了两句,果然再没有零散人员,我确实被孤立了……晓玮说不行我们五人组合吧,我说听David的安排吧。最后在David的协调下(过程省略),我加入了这一组,再一次给大家带来了欢笑。
  这一节课最终又以音乐结尾。对于这个课,我虽没有太大的愿景,但也不应该惧怕。该面对的事情总是要面对的,不能再逃避了。我会记住这个日子,因为今天正好是朝abcdefghi志的生日,顺便向他致敬!

悼念任丽卿老师

2008/11/06 | 08:11 | 分类:生活空间 | 标签: | 1,735次阅读

  昨日惊闻噩耗,任丽卿老师遭遇车祸去世。
  本科时,我只上过一学期的英语必修课,教我的便是任老师。我在她的课堂并不出众,成绩一般,时而也睡觉。但她却是我本科时候印象最深刻的几位老师之一。
  她在第一次课上就把自己家里的电话留给我们,告诉我们有任何问题可以随时联系,还告诉我们如果家里其他人接电话应该怎么说。
  她常常与我们分享她在生活、工作中与家人、朋友的一些经历,有趣而富涵哲理。这个时候总能唤醒打盹的同学。还记得她谈到坐在自行车后座上的安全感与骑车人的关系,还有她为朋友的公司起音、意双关译名的灵感的诞生。
  任老师在教学上也毫不含糊,她曾仔细地帮我辨析multi和mounty的发音。她还时常告诉我们选择英语课程、英语书籍的一些“诀窍”,有时候连她自己写的书也成了她批判的对象。
  世事难料,生命如此脆弱。任丽卿老师,一路走好!